澳门人才引进制度旨在透过吸纳顶尖人才,提高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创新力、竞争力及国际知名度,以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特区政府计划有序引进各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物和高级专业人才,借助他们的技术、经验及市场网络,带动和支持本地产业发展,引领社会长远进步。
“高级专业人才计划”是指因应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能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又或补足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需要且属紧缺人力资源的具专业经验及技术能力的人士,须先获本地雇主聘用或承诺聘用。如获批准居留许可,首次获批的居留许可期间最长为3年。
l 将享有与澳门居民相同权利及社会福利,包括低税制、15年免费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
l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享有超过140个国家和地区的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
l 研究开发的科研人才可向特区政府申请科研资助,引进的人才也可享有相关的税务优惠;
申请人配偶与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
支持澳门四大产业发展的高级技术人才,首阶段优先四大新产业的紧缺人才:大健康、金融、高新科技及文文化体育。
l 年满21岁;
l 具备适用的高级专业人才计划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资格或经验;
l 具备良好的中文、葡文或英文任一语言的表达能力;
l 设有限额,按所适用的高级专业人才计划计分表,总分300分,满足150分可申请;
l 须获本地雇主聘用或承诺聘用担任高级专业人才计划的人力资源紧缺的专业职务如属后者,申请人须在居留许可产生效力之日起90日内与承诺聘用的本地雇主建立劳动关系;
l 上指获聘用任专业职务的薪酬须达到指定的水平;
需在澳门长期居住及工作。
1. 签约,缴纳服务费
2. 根据客户情况,收集并制作个性化材料
3. 设立账号,专属平台递交申请
---进入审理程序(约90天,如遇补件周期将延长)---
4. 初步审核通过后进入首轮人才名单
5. 综合甄选通过后,纳入建议引进人才名单
6. 登陆审核资料,同步办理居留许可和中国澳门身份证